12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徐安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餐厨垃圾法(草案)》的说明。徐安彪表示,要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社会关切,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第一,迫切需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要确保粮食安全,需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防止浪费,把粮食生产和防止浪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通过立法来纠正浪费行为,以保护食品安全。二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第三,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反餐厨垃圾法律,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对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四,巩固和深化现有实践成果,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是现实需要。《反餐厨垃圾法》的制定,将把我国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为法律条文,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徐安彪表示餐饮废弃物是对粮食、粮食、粮食的浪费,涉及消费、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环节,需要从立法、监管、技术、引导等方面进行系统治理。其中,立法占主导地位,可以做出制度安排,防止各方面的浪费。总体思路是将专项立法与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立法相结合,推进杜绝餐饮浪费的制度建设。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通过立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以节约为耻、以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准确把握立法定位,突出重点,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以食品消费和销售环节为重点,打击浪费,促进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和处理与《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第三,规范与引导并重,着力建立反餐厨垃圾长效机制,增强公众反餐厨垃圾意识。限制与倡导相结合的条款草案共32条,分别规定了反食品浪费的定义、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各主体的责任、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草案强调国家应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很明显,国家坚持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精确政策、科学管理和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来防止和减少食物浪费。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倡导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草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反餐厨垃圾责任。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反餐厨垃圾工作,建立健全反餐厨垃圾工作机制。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餐厨垃圾工作,提出加强反餐厨垃圾工作的措施。第三,明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反餐厨垃圾方面的职责。草案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限制公务用餐,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外卖平台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和校外餐饮单位管理,明确旅游经营者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倡导个人和家庭形成科学健康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物尽其用,防止浪费。草案构建了政府、部门合作、行业指导、媒体等反对食品浪费的社会共管机制一是明确食品和餐饮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和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群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第二,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厉行节约,反对将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三是要求新闻媒体开展反对餐厨垃圾的公益宣传,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传饮食、暴饮暴食等餐厨垃圾的节目或音像资料。关于加强监管和完善约束措施,第一稿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建立反餐厨垃圾监督检查机制。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防止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国家实行有利于防止食物浪费的税收政策。第三,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机关举报。第四,对于制作、出版、传播宣传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物的节目或音像资料,要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