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反[/K0/]废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天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强调了国家机关在反[/K0/]浪费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了对加强规章制度刚性的处罚,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网上就餐、广播等各类主体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公职人员应发挥示范的主导作用。为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反[/k0/]浪费中的主导作用,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等标准。餐饮浪费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但如果公职人员在组织红白喜事时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惩处。此外,草案规定8月是广州市每年的反[/K0/]垃圾宣传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反[/K0/]垃圾纳入世界粮食日、国家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餐饮服务不得设置低耗稿,低耗稿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反餐饮浪费方面的义务,包括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满足节约要求的小份、小份组合等不同规格的餐食;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放置醒目的节约食物等识别标志;提醒消费者在点菜、点菜、加餐等方面适度点菜。,并发现消费者明显点的食物过多,并主动提醒和建议;快递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设低耗。草案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或放置标志、误导和诱导过度订购、拒绝提供打包服务和设定低消费金额的,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此外,为了减少学生在校用餐的浪费,明确校内校外不同餐饮方式的主体和责任,草案规定,使用校内餐饮的学校和为学生提供集中餐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供小套餐和全套餐两种套餐。关于网上吃和播的主体,草案明确规定,网上播食品的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传播健康文明/【/k0/】文化,不得使用假吃、呕吐、猎奇等手段传播吃和暴食的内容。违反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